Monday, 9 February 2015

  1. 权力是为了提高合理性,而不仅仅只是显示权力 
     
    在社会冲突中,需要权力来解决争议。在组织中,需要权力来执行组织的行动以达到组织的目标。在为了公共利益的决策中,需要权力来在不同意见中做出一个决定。
    但是否,权力就是一切了呢?
    在汉支那中,是的。对于它们而言,权力就是一切。
    但若你考察一下人的愿望与真理之间的关系,你会发现,真理的力量强于人的愿望。若人的愿望与真理相背离,人的愿望只会落空,只会失败。
    于是,对权力就提出了要求,因为权力所影响的,不是握有权力的人自己,而是受其权力控制的他人。如果权力是可以不受约束的自由意愿,这种权力就可以 背离真理,从而危害受其权力约束的他人,为了保护受权力约束的他人,就必须对权力进行授权,对施行权力的内容及方式,必须授权通过,对权力,还必须以合理 性来衡量,要求拥有权力者提高合理性,而不是“这里我说了算,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想怎样就可以怎样,我要对你怎样就对你怎样”。那种离开了前提条件的权 力,那种离开了合理性要求的权力,那种不能提高合理性的权力,那种仅仅只是显示权力地位的权力,只能是危害。(而儒教徒的权力,必定是这一种。)
  2.  
    惩罚原因 
     
    人遇到麻烦了,让谁承担责任?
    合理地,应该是,什么造成了这问题,就去追究什么,就去让什么承担责任。也即,惩罚原因。
    否则,一方面,对被惩罚者不公平,扭曲或混乱价值,另一方面,不能追究到真正的原因上去,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应该是,谁制造,惩罚谁,不是制造者,不受惩罚。
    (这个问题在道德方面极为重要。)
  3.  
    道德的最强准则 
     
    我这里说 “最强”,没有说 “最高”。因为很多时候,什么是最强的道德,人若不面临更严重的挑战,是意识不到其中的强弱的,于是,可能会在道德问题上混乱。
    自然,最强的道德,和最高的道德准则,是联系在一起的。
    人所面临的最高挑战,来自他国。
    于是,当一个国家所奉行的价值道德不能帮助它最大限度地迎接来自他国的挑战时,那些价值道德就是不明智的,甚至是错误的。
    儒教的仁义道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种所谓的仁义道德,只是促使它们在入侵者面前下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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